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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村官不认旧账,法院判了,“新闻背后的新闻”来了时间:2026-04-24 新中华报-中国红新闻 记者:虎林 4月23日,《商界》共鸣新闻刊发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终审判决生效仍未履行?山东一村委会被指“新官不理旧账”拖欠1.8万元赔偿》一文,报道了博兴县店子镇马兴村党组织书记戴荣胜新“村官”不认旧账的问题,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村干部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抗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再惹争议。
4月24日,新中华报-中国红新闻记者联系到马兴村村民赵亮。他表示,特别感谢媒体对马兴村的关注、帮助。其实,共鸣新闻报道的马兴村干部“现任”对“前任”工作不认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终审生效判决问题,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经博兴县纪委监委查实并书面回复,马兴村还存在村集体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现金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以及落实市县两级巡察组对马兴村巡察工作整改要求,两年时间只“整”不“改”等问题。
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抗“全国人大会议决议”形成的国家法律,法律逻辑混乱、错乱 该村村民张某珍中标马兴村公开招标的41亩集体土地使用权,年租金36900元已交付至村集体账户,但在播种小麦时被同村其他小组村民强行阻止耕种,造成无法正常耕种、无奈放弃耕种的后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珍将村委会和当时主持该村工作的村干部赵亮诉至法院。2024年11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马兴村委会全额返还土地租金,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1.8万元。《商界》共鸣新闻报道显示,面对媒体提问,该村党组织书记戴荣胜解释称“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未通过”。目前,该欠款仍未支付。 显然,戴荣胜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抗“全国人大会议决议”形成的国家法律,法律逻辑混乱、错乱。 博兴纪委监委:41亩机动地种植作物收入未入村集体账目,属实 赵亮反映,共鸣新闻报道中提及的马兴村民张某珍承包的41亩土地被强占后,最终由村集体直接负责接管,小麦和玉米收获后两季粮食销售收入50891元,作为村党组织书记,戴荣胜坚持此款不纳入村集体财务账目,违规“坐收坐支”现金。博兴县纪委监委出具的《信访答复意见书》显示,“马兴村41亩机动地种植作物收入未入村集体账目属实。”(如下图)
曾两次应邀前往该镇调研工作的山东省现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该41亩土地被二组村民强占后由村委接管,2025年夏玉米、冬小麦未种植,造成土地撂荒,年租金36900元成泡影,加上法院判令村委会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18000元、诉讼费1826元等,仅此土地纠纷一项,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达56900元。赵亮强调,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人对村集体这一损失负责。 市、县巡察整改要求“具体明确”,但整改两年仍只“整”不“改” 滨州市、博兴县巡察组2023年9月作出的《马兴村巡察整改工作明细表》第2条指出:“该村集体资产存在流失风险。该村7个小队(即村民小组)有小队长,有的队有会计,有的没有。小队里有机动地,承包费归小队管理。七队小队长谢某同卸任后不交账目。2018年至今7个小队没有向村集体交过土地承包费,村集体对小队缺乏监管。” 赵亮反映,在他临时主持工作期间(2023年9月-12月),严格按照巡察组整改要求,完成了第七村民小组的整改,该小组的财权、资产(11.6万元)统一收归村集体管理。2024年5月初,店子镇党委正式任命戴荣胜担任马兴村党组织书记。除赵亮本人主持工作期间成功整改第七小组以外,两年来,其他小组整改工作仍“原地踏步”。市、县巡察组对整改工作有明确要求,但在马兴村只“整”不“改”,村民有怨言应该给予理解。 新中华报-中国红新闻记者注意到,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集体所有的资金不得存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赵亮表示,希望马兴村的这一问题能够从根本上按照市县巡察组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店子镇纪委:赵亮提供的《马兴村巡察整改工作明细表》属实 曾于2025年9月22日、10月24日应邀到店子镇两次调研工作的山东省现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主任杜宏伟向新中华报-中国红新闻记者证实,调研组曾两次于店子镇政府召开座谈会,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道义,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张萌,马兴村党支部书记戴荣胜等参加座谈。此前,调研组于马兴村与赵亮座谈,马兴村第七村民小组原组长谢延同等参加座谈。杜宏伟强调,赵亮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座谈会上有关各方均不避讳这些问题。 为核实赵亮向调研组提供的“市县巡查组2023年9月作出的《马兴村巡察整改工作明细表》”的真伪,调研组特向店子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道义征求意见。董道义明确表示,其查询档案资料显示,确有该表格存档,内容与赵亮提供的相一致。 |


